老四川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總經理及監察人報告。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內部稽核單位職責係制度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並調查、評估企業中各單位執行公司各項計劃或政策及其指定職能之效率。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皆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出具聲明書報告董事長、總經理及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皆持續進修並參加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